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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學分及修讀英文規定

研究生畢業重點事項一覽(依時間順序速覽,黃底欄位為申請口試的關鍵門檻):

時間 事項 說明
開學後一周內 繳交指導教授申請書 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列印,指導教授簽名後繳系辦
第一學年結束前 修畢學術研究倫理課程 隨時注意學校大宗郵件,未完成不得申請口試
建議最晚畢業前一學期 完成英文必修 4 學分(修課或抵免) 未完成不得申請口試
口試前一學期
(最遲當學期加退選截止前)
送交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做專業領域審查 未提出不得申請口試(限 M112/D112 含以後入學學生)

本系各學制畢業學分規定詳見文末附錄一;以下為畢業前各項應辦事項:

一、指導教授申請書

收到學號通知後,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列印,請指導教授簽名後繳交至系辦,請最晚於開學後一周內繳交。

二、學術研究倫理課程

應於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畢,詳細資訊請參閱通識中心網頁說明。

三、英文必修四學分

(1)依據本系規定,未完成英文必修四學分要求不得申請學位口試;為避免影響畢業時程,請最晚於研究所畢業前一學期完成修課或抵免。

(2)修習大學部或應外系課程者,請收到成績單後,將成績單送系辦登錄。

(3)依據本系研究生修讀英文規定,在學期間持有符合時效內之英文測驗成績單,即可抵免英文必修四學分。成績單請先至電機系學生服務平台「審查文件上傳」頁上傳(首次使用需註冊),並攜帶英語能力測驗成績單正本及抵免學分申請書至系辦公室審核。

(4)及格標準及英文測驗種類認定:依 CEFR 等級與臺科大適用英文測驗(門檻)成績對照表為準(詳見文末附錄二)。

(5)有效期限:考試日起 2 年內有效。

四、專業領域審查

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,學號 M112 及 D112(含)以後入學之學生,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,或最遲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(詳見每學期公告及大宗郵件通知),將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。辦理方式如下:

(1)至學生資訊系統辦理並下載「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」。

(2)經指導教授簽章並註記日期。

(3)上傳至電機系學生服務平台「審查文件上傳」頁。

未於繳交期限前提出者,不得申請口試。

附錄一、本系畢業學分規定

學制 必修學分 選修學分
英文 論文研討 學術研究倫理
碩士班(含產業碩士專班) 4 0(2 次) 0 24
博士班 4 0(2 次) 0 18
逕讀博士 4 0(2 次) 0 30
*AI 組學位畢業論文需與 AI 領域相關

附錄二、CEFR 等級與臺科大適用英文測驗(門檻)成績對照表

測驗名稱 \ 語言能力 CEFR B1 CEFR B2 CEFR C1
TOEIC Listening and Reading Test 550 785 945
TOEIC Speaking and Writing Test Speaking:120
Writing:120
Speaking:160
Writing:150
Speaking:180
Writing:180
GEPT(Listening, Reading, Speaking and Writing) Intermediate High-Intermediate Advanced
IELTS 4 5.5 7
TOEFL ITP 460 543 627
TOEFL iBT 42 72 95
Linguaskill Business — Listening and Reading 140 160 180
Linguaskill Business — Speaking 140 160 180
Linguaskill Business — Writing 140 160 180
Cambridge Main Suite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(PET)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(FCE)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(CAE)
BEST Test of English Proficiency — Listening and Reading Test 70 100 130
BEST Test of English Proficiency — Speaking and Writing Test Speaking:230
Writing:230
Speaking:280
Writing:280
Speaking:330
Writing:3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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